[画 像]

#98(原本9−6
 九八 渋谷惟重遺領等注進状案
      ○コノ文書、紙継目裏毎ニ「……裏判……裏判」トアリ、次号
      ニ同文ノ案文アリ、文字ノ異同ハ便宜傍註セリ、
重名所進勘返状案」

  渋谷孫三郎惟重遺領等勘返事
   合
一相模国吉田上庄寺尾村内
  田地肆段
  在家弐宇内副同山野立野壱
   壱宇中三郎入道屋敷
   壱宇後藤太郎屋敷
   而如重広注文者、弐宇内壱宇地頭屋敷云〃、無跡形不実也、弐宇
  共往代百姓屋敷也、
  在家伍宇山野在之、是者、自法音寺押領之、
一薩摩国入来院塔原郷
  公田十八町七段半
   是公田許也、莫余剰雖在之、不持下地取帳之間、不備進之、
  於重広雖令所持之、〓奸心、不進取帳之上者、被配分公田、至
  下地余剰者、就于分限、可被領之由、可被仰下于鎮西探題御方
  歟、
  在家分
   一所  地頭堀
   四个所城篭
   一宇淵 此内毘沙門堂并十二宮、同敷地・免田在之、
   二宇借屋崎 当所有市庭、是則、有得分之地、尤欲有御配分、
   一宇藤九郎入
   二宇大 此内天神敷地・免田在之、
  三个所中里
   一宇号岡六在家、 宗万房一期分也・未来仁可被定之、
  三个所 古家薗 一宇重名当住、此内并三嶋社、同敷地・免田在之、
   一宇 樺 此内阿弥陀堂、同敷地・免田在之、
   一宇 中 此内若宮敷地・免田在之、
   一宇 横
   一宇 久目
   四宇 宇津木 此内権現堂、同敷地・免田在之、
   一宇 塚
P52
   一宇 皮
   三宇 田
   一宇 木
   二宇 金 如重広注文者、一宇云〃、争隠之 罪科可遁之哉、
   弐宇 橋
   一宇 樋
   三宇 村当所観音堂一宇、同敷地・免田在之、
   二宇 前土此内諏方社、同敷地・免田在之、
   一宇 柿木
   一宇 峯
   一宇 松
  重広一向令隠畠分
   一宇 藤
   一宇 永吉入
   一宇 五郎太郎入
   一宇 赤崎入
   一宇 皆
  正作分
   一段井二段月 三段桜
   三段樺 一 一 頭田、此内神田在之、
 此外山野河莫在之、就于分限、可被分付歟、
 又在之、号楡木田、名主押領之間、相論最中也、
一筑前国早良郡下長尾庄
  田地 二丁
  畠  二段
  屋敷 一所
一筑後国三奈木庄
  畠  一丁
一伊勢国大
  田  一
右、注進如件、
   嘉暦四年五月 日          平重名裏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