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 像] [英文-#58]
#123(原本11−2)
一二三 渋谷為重重陳状
○コノ文書、紙継目裏毎ニ花押(少弐貞経?)アリ、
堵申之間支申云〃、取詮、
此条、就甥広化自筆避状、令知行之間、令申安堵之処、惟重猥支申安
堵之間、於当御奉行、被経御沙汰之処、構出今案之由、載陳状之条、
不足言也、広化自筆顕然之上者、争今案之由可掠申哉、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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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状者、文保元年以来、於押領之段者、善阿自称之上者、尤欲被行其
咎云〃、取詮、
此条、如先段言上、就広化自筆避状、令知行之処、何押領之由可掠申
哉、而彼避状之内薩摩国入来院塔原前土古仲三郎跡田畠在家等、広化
死去正和四年七月、以後、惟重於押領之段者、承伏之上者、云下地、云年〃得
分物、欲糺給、是四
如同状者、於善阿備進広化去状者、眼前奸曲也云〃、取詮、
此条、於避状者、惟重不及一口論令承伏畢、為自筆顕然之上者、蒙御
成敗之後、於惟重押領之罪科者、任被定置之旨、欲被召行罪科、是五
如同状者、善阿者為亡父渋谷四郎次郎入道定仏不孝之仁、於彼跡者、雖
為段歩、不可知行、背本主素意、可去与之哉、於他人所帯地哉云〃、取詮、
此条、亡父定仏不孝由事、無跡形不実也、爰定仏為善阿、雖認置譲状、
継母令抑留之間、先日令言上畢、継母抑留之条、一門他門皆以令存知
者也、而彼跡段歩不可知行之由、偽申之条、眼前虚言也、次本主素意
由事、素意何事哉、胸臆申状非御沙汰之限、次他人所帯地事、先段言
上之間不能重説、是六
如同状者、善阿備進状、条〃違目多之云〃、取詮、
此条、状条〃違目不差申色目、任雅意違目由申之条、眼前奸謀也、是七
如同状者、以他人知行之内去与之由云〃取詮、
此条載先段之間、不能重説、是八
一惟重不可知行広化之跡事
惟重為訴人於広化之跡寺、致非拠訴訟、令和与、以彼和与状、於当御
奉行可下給御下知之由雖申之、不及御許容之上者、争可令知行広化跡
哉、而以次弟相承文書、令知行之由、令偽陳之条奸謀也、広化子息僧
明一房、舎弟僧真良房、亡父跡田在家等当知行之上者、閣子息等次弟相
承文書、舎弟惟重争可帯哉、尤欲被召出、是九
一惟重奸謀事
於薩摩国塔原在家等、同国在国司三郎左衛門入道道与、同国住人武光掃
部左衛門尉飛駄弥四郎兵衛入道随願并井上左衛門二郎朝有等、以広化
永代沽却地、惟重任雅意致押領、窃令和与、以烏帽子親渋谷次郎三郎
祐重、申付問状御教書、掠給安堵之条奸謀至也、然早被召出彼和与状
以下証文安堵御下文、欲被召行罪科、是十
以前条〃大概如斯、 所詮、於広化避状者、惟重承伏之上者、欲蒙御成
敗、且押領承伏之上者、云下地、云年〃押領物、被糺返之、於罪科者、
任被定置之旨、欲被召行、且彼避状惟重存知事、期問荅之時、仍重粗言
上如件、